碳普惠与行业碳减排的关联关系

2021 年 9 月国家公布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成为 “1+N” 政策体系的 “1”, 即总体目标。 2021 年 10 月, 国务院发布的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与 “双碳” 目标大背景下各行业和各地政府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具体的政策文件构成 “1+N” 政策体系的 “N”。

从工业、 农业、 建筑、 交通等行业和产品碳排放看, 很多在运营端和废弃端碳排放占比大的行业和产品, 其碳排放量不断增加, 如交通碳排放已占全国终端碳排放的 15%, 建筑碳排放占 1 / 3 以上, 消费品范围三碳排放一般超过 80%。

例如交通行业碳排放, 主要产生于汽车生产阶段、 车辆行驶阶段, 以及车主选择出行方式阶段。 车辆行驶阶段的燃油排放占 60%。 2021 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达 2. 6 亿辆, 机动车保有量超过 300 万辆的城市达 20 个, 已是约 5人中就有一辆汽车。 国际上, 2019 年底欧盟发布绿色新政承诺到2050 年实现碳中和, 像欧盟这样的已经实现碳达峰进入碳中和阶段的区域, 仍然面临着交通行业碳排放持续上升的挑战 。

建筑、 交通行业和产品碳排放都是典型的消费端排放, 涉及公众如何参与减排的问题。 然而生活消费端的碳排放虽然分散, 但总量巨大。 如在饮食方面, 2010 ~ 2016 年, 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中有 8% ~ 10%来自食物损失和浪费。世界资源研究所估算数据显示, 中国每年因食物损失与浪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 11 亿吨。

中国消费部门已是仅次于工业的第二大能源消费部门, 并且能源消费还在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在运营使用阶段和后端处置过程中的碳排放, 与消费者行为选择密切相关, 这部分碳排放原则上不属于企业排放清单范围。 然而随着消费端碳排放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 消费端减排不容忽视。

此外, 消费者个人也希望能够参与碳市场交易, 并能知道自己的碳减排量以及如何拥有碳资产。 更多的非控排企业以及非可再生能源企业也希望有类似的自愿减排市场机制, 可以通过碳普惠市场抵消一定比例的排放指标。这也为推进多元碳普惠机制提供了可能。 同时碳普惠也可以带来更多经济、科技和就业发展机遇, 意义已经远超碳普惠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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